天津:3月1日起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中新网天津2月27日电 (记者 张道正 通讯员 王毅鹏)记者27日从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3月1日起,经工商部门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均颁发新版营业执照。
新版营业执照照面版式统一为一种,按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规定为八种格式,设有正本和副本。
2014年3月1日前存续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但原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持有旧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向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