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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官司多由职业打假人发起引尴尬

2014年03月16日 14:3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新华网沈阳3月16日电(记者范春生)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一个“职业打假人”群体,专门买假、买问题产品索赔,因此频频出入法庭并赢得官司。记者在辽宁沈阳采访发现,当地两级法院进入司法程序的消费权益诉讼九成是由职业打假人发起,尽管对商家制假售假造成一定制约,但这一群体垄断了消费维权诉讼也暴露出普通消费者以法律手段维权意识不足的尴尬,也不利于对制假售假现象产生更大的威慑力。

  记者从沈阳市区(县)两级法院了解到,在产品责任纠纷诉讼当中,被告多是沈阳各大超市,而原告总是固定的那么几个人。他们每个人少的有几十个案子,多的有上百个案子,他们的诉讼占到了产品责任类诉讼的90%以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法官表示,他们都是职业打假人,有时候开庭,一查阅原告名字,就发现对方已经发起过数十宗类似案子,都是熟面孔。

  除去经常提起诉讼的,职业打假人群体还有不通过诉讼或很少提起诉讼就能获得赔偿补偿的。仅从沈阳来看,目前有20名左右专在商场的民间专业打假人士,各有各的打假领域,互不交叉。有“沈阳王海”之称的刘阳透露,现在职业打假人是消费维权官司的主力军。

  对于一些地方消费维权官司大多由职业打假人发起的现象,辽宁省律师协会会员陈宝龙认为,这是个喜忧参半的现象,喜的是有了这一群体常年的诉讼维权,能让不法厂商感到“疼”,否则只是简单的处罚会让不法厂商不痛不痒。忧的是,消费领域侵权行为屡屡发生,主要是因为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人太少了,在消费维权官司中职业打假人占据压倒性比例,既暴露了普通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的不足,也缺乏应有的搜集证据、保留证据等能力。他建议,有关方面应引导普通消费者提高诉讼维权的意识,同时个别消协部门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的办法也可以借鉴,通过消费维权志愿者为消费者提供无偿服务。

  陈宝龙等专业人士还指出,如果职业打假人打假后,能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经营者采取下架、召回商品等措施,就可以避免其他消费者权益再次受到侵害。同时社会更多的有识之士应站出来,提起公益诉讼,比如向用地沟油的饭店宣战,来共同围剿制假售假行为。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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