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 向职工派息3.47亿元
2014年07月03日 11:13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记者从常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近日结束,共计向全市88.38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支付利息3.47亿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职工于去年7月1日(包括当日)至今年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年利率0.35%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去年7月1日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则按照2.6%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全市共结转利息3.47亿元,结息后全市住房公积金余额达到166.24亿元。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合计产生的利息均已计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
通讯员 周翔 记者 郭靖宇
【编辑: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