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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降价险并非一种保险 被指是营销噱头

2014年07月14日 16:36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中秋赏月有保险、光棍节“脱光”有保险,房价下降也有保险?上周,位于北京马驹桥的某项目,大张旗鼓地推出“全国首创降价险”的广告,承诺房源下降由开发企业理赔。其实,降价险并非一种保险,更多地仍是营销噱头。

  保什么?门道在10%房款

  据销售人员介绍,购房者如果选择“降价险”的方式买房,9成房款即可买房,余下10%作为保证金由客户保留。到约定的交房时间前四个月(2015年6月底),如房价没降,总房款10%的保证金再由购房者交给开发商,如果降价了,则由珠江人保代客户向开发商支付余款,无需客户缴纳保证金。如何判定是否降价,是以交房前四个月客户所购买房源与相邻楼栋的在售相同楼层、相同朝向房源价格相比。

  目前,该项目的销售均价在14800元/平方米。换句话说,只要到2015年6月底,该项目销售均价低于14800元/平方米,购房人可要求理赔。随后该项目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降价险仅是开发商与客户之间就房价下降做出的前置协议,珠江人保并未参与其中。

  能赔吗? 房价权归开发商

  “虽然知道这是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手段,但若房价降了真能赔偿,我觉得可以考虑的。”听闻降价险而来的许多看房人,都表达了类似的看法。

  只是,降价险真的能理赔吗?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给出了悲观的分析。张大伟告诉记者,由于其出险与否的标准是交房前4个月客户所购买房源与相邻楼栋的在售相同楼层、相同朝向房源价格相比,那么就存在赔付与否的决定权在开发商手上的问题。“开发商可以选择本期房源交房前不降价或者封盘的方式避免保险的赔付,等过了保险期限之后再采取新盘定价策略。”张大伟提出,房价决定权在开发商手上,出险与否的评判标准不客观,“如果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公布的该区域楼盘市场价作出险标准,或许更客观些。”

  张大伟还表示,从银行贷款的角度来看,“降价险”也难具有实操性。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很少有人能一次性付全款买房,大多需要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来购房,在贷款时涉及房屋的评估值按房款90%计算还是按100%计算的问题,如果按90%计算,购房者必须多缴纳首付款,而按照100%计算则不符合法律规定。

  图什么? 就是一个营销噱头

  开发商推出房产降价险是要给人传递一种房价降了开发商负责任的信号,从而促成购房行为。“住房是商品,价格波动很正常,如果通过保险直接针对某一时点的住房价格进行保障,与市场经济相违背。”张大伟表示。

  实际上,此前该项目推出“零首付”活动。可根据市住建委的官方统计显示,从2013年12月21日开盘至今,楼盘仅售出343套。“开发商推出降价险,其实仍是一种营销噱头,目的是争取客源。”

  本报记者 赵莹莹 J201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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