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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不能把高速公路当作是永久牌提款机

2014年08月05日 09:08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0)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不能把高速公路当作是永久牌提款机”,这是《南方都市报》刊发的最新观点。

  文章说,车主在购买和使用车辆过程中,向政府缴纳了各种税费。政府收了钱,本来应该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但地方政府却不愿意出钱,而是采用贷款的方式修建公路,然后“收费还贷”。

  文章认为,高速公路属于暴利行业,而所获暴利的去向却不明不白。以北京市为例,2010年,北京市17条收费公路共收取通行费59.77亿元,但当年偿还银行贷款仅为0 .52亿元。收了那么多钱却不用来还贷,如果贷款没有还完,至少应该公开明细账,让公众知道为什么没有还完,公路收费的用途是否正当,能否经得起监督。

  文章强调,根据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法治政府”更应该带头守法,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违法。

  公路本该具有公益属性,地方政府应该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不能把公路当做“摇钱树”和“提款机”,更不能把高速公路当成“永久牌提款机”。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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