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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对抽水蓄能电站实行两部制电价

2014年08月19日 10:3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形成竞争性电力市场以前,对抽水蓄能电站实行两部制电价。

  其中,容量电价弥补固定成本及准许收益,并按无风险收益率(长期国债利率)加1-3个百分点的风险收益率确定收益,电量电价弥补抽发电损耗等变动成本;逐步对新投产抽水蓄能电站实行标杆容量电价;电站容量电价和损耗纳入当地省级电网运行费用统一核算,并作为销售电价调整因素统筹考虑。(王颖春)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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