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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8月消费者信心指数为103.8 就业预期减弱

2014年09月23日 10:08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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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周刊与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月度联合发布

  【宏观·政策】8月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103.8

  执笔: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 赵军利 宋倩 贾德刚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开展的中国消费者信心调查显示,2014年8月,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为103.8,比上月略低0.6点。其中,体现消费者对当前形势看法的满意指数为99.0,比上月略高0.1点;反映消费者对未来形势看法的预期指数为107.0,比上月低1.0点。

  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和农村消费者信心指数分别为104.1和103.2,城市比上月高0.6点,农村比上月低3.3点。其中,城市消费者满意指数和预期指数分别为99.2和107.3,分别比上月高1.2和0.1点;农村消费者满意指数和预期指数分别为98.6和106.2,分别比上月低2.7和3.7点。

  就业预期有所减弱,收入预期有所增强

  关于就业预期。调查结果显示,50.8%的消费者对当前就业形势表示满意,比上月减少2.7个百分点;53.8%的消费者对未来6个月就业形势预期乐观,比上月减少1.8个百分点。

  分城乡看,城市和农村消费者对当前就业形势表示满意的分别为51.1%和50.3%,分别比上月减少1.6和5.2个百分点;对未来就业形势预期乐观的分别为54.0%和53.3%,分别比上月减少0.4和5.0个百分点。

  关于收入预期。调查结果显示,52.6%的消费者对当前家庭收入状况表示满意,比上月增加1.4个百分点;58.2%的消费者对未来6个月家庭收入状况预期乐观,比上月增加0.4个百分点。

  分城乡看,城市和农村消费者对当前家庭收入状况表示满意的分别为52.9%和52.0%,分别比上月增加1.8和0.6个百分点;对未来家庭收入状况预期乐观的分别为59.6%和54.7%,城市比上月增加0.9个百分点,农村比上月减少0.8个百分点。

  分收入水平看,高、中、低收入消费者对当前家庭收入状况表示满意的分别为64.7%、49.3%和41.1%,与上月相比,高收入者增加3.0个百分点,中、低收入者分别减少0.3和2.6个百分点;对未来家庭收入状况预期乐观的分别为69.5%、56.4%和45.4%,与上月相比,低收入者增加1.0个百分点,高、中收入者分别减少0.6和1.8个百分点。

  消费意愿基本平稳

  调查结果显示,47.0%的消费者认为当前是购买自己所需物品的良好时机,比上月略增0.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和农村消费者中认可当前为购物良好时机的比重分别为47.5%和45.8%,城市比上月增加1.0个百分点,农村比上月减少2.1个百分点。

  关于未来6个月家庭余钱的主要用途,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选择比重最高的是购买商品和服务,为50.2%;其次是储蓄,为45.8%;再次是投资股票/基金/黄金/银行理财产品(比重为10.1%)和投资房地产(比重为8.8%)。另有21.9%的消费者表示没有余钱。

  分城乡看,城、乡消费者余钱的主要用途选择比重最高的均为购买商品和服务,分别为52.0%和45.8%,分别比排第二位的储蓄高4.4和4.3个百分点;城市排第三和第四的分别是投资股票/基金/黄金/银行理财产品和投资房地产,而农村选择投资房地产的比重略高。调查还显示,农村消费者没有余钱的比重较高,为29.1%,比城市高10.2个百分点。

  通胀预期基本平稳,房价预期变化不大

  关于通胀预期。调查结果显示,51.0%的消费者认为未来6个月价格总水平会“上涨”,比上月增加2.5个百分点;39.3%认为“保持不变”,比上月减少1.7个百分点;9.7%认为会“下降”,比上月减少0.8个百分点。

  分城乡看,城市和农村消费者预期未来6个月物价“上涨”的分别为52.7%和46.7%,分别比上月增加2.0和3.9个百分点。

  关于商品房价格。调查结果显示,相对多数消费者预期商品房价格保持不变。28.2%的消费者预期未来6个月商品房价格“下降”,比上月减少0.2个百分点;43.7%预期“保持不变”,增加0.1个百分点;28.1%预期“上升”,增加0.1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东、中、西部消费者预期房价“下降”的分别为27.6%、31.1%和25.2%,东部地区比上月减少1.9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分别比上月增加1.2和0.1个百分点;预期房价“保持不变”的分别为44.6%、40.4%和46.8%,东、西部地区均比上月增加0.7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减少0.8个百分点;预期房价“上升”的分别为27.8%、28.5%和28.0%,其中东部地区比上月增加1.2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分别比上月减少0.4和0.8个百分点。

  注释1:中国消费者信心调查选取12个省 (市) 作为代表样本地区,采取电话调查方式对城乡消费者进行月度调查。其中,东部样本地区为北京、上海、山东、浙江和广东;中部样本地区为吉林、安徽、河南和湖南;西部样本地区为甘肃、四川和贵州。月度总样本量为3400个城乡消费者,其中城镇2400个,农村1000个。

  注释2: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由消费者满意指数和消费者预期指数加权平均取得。满意指数是指消费者对当前就业形势、当前家庭收入情况和购买时机的判断,预期指数是指消费者对未来6个月就业形势和家庭收入情况的预期。上述指数的取值均在“0~200”之间。“100”为“乐观”和“悲观”的临界值。当信心指数大于100,表明消费者趋于乐观;小于100,表明消费者趋于悲观。

微笑

流汗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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