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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黑”千台电脑 卖控制权获利20万

2014年10月28日 10:49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利用网络漏洞控制别人电脑,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批捕;专家称此黑客技术可盗取银行账户密码

  新京报讯 (记者李宁)一男子通过黑客技术,非法控制1400台电脑,然后再将控制权转让给他人,以此非法牟利20余万。丰台区检察院通报,涉案男子王某因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已被批捕。

  遭控制电脑被称作“肉鸡”

  据丰台区检察院介绍,今年5月25日,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台机房服务器遭受攻击,导致服务器无法正常使用。丰台区警方介入调查后,经过近两个月的技术侦查,发现位于浙江的主控服务器使用者王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21日,民警在河北省霸州市某村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王某称,他控制别人的计算机,刚开始只是觉得好玩,“互联网有一些漏洞,通过这些漏洞就可以控制别人的计算机。”后来,他发现网上有人专门出价租用这些被控制的计算机。他说,别人的计算机被控制后,在黑客行业术语中称作“肉鸡”,但他并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会高价租用这些计算机,也不清楚其作用。

  王某说,他虽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他为了能赚钱,还是长期、大量控制别人的计算机。

  被抓时仍控制800台电脑

  警方将王某控制后,通过对王某的本地计算机,以及他使用的远程服务器进行勘查发现,其非法控制他人服务器最高曾达1400余台。

  在王某被控制时,他仍通过这种黑客技术,控制着800余台别人的计算机。据丰台区检察院检察官描述,王某通过售卖计算机的控制权,共非法获利20余万,给公私财产造成大量的损失。

  据王某介绍,他利用服务器漏洞,通过一种被称为DDOS攻击的黑客方式,对互联网上的计算机进行非法控制。而了解该技术的专家称,他必须先通过植入木马的方式,让别的用户感染一种病毒。

  昨日,新京报记者获悉,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追访

  专家称可获取用户银行密码

  一名了解这种技术的专家称,一些黑客通过一个木马程序就可以获得别人电脑的控制权,“它就是在你的电脑上开了一个后门儿”,“有时候你只要点开一个链接就能被控制”,而电脑被控制后,他可以恶意让用户下载安装软件,也可以恶意弹出一些网页。

  “如果电脑被控制,你屏幕上显示的,他那边全部可以看见,甚至还可被远程操作。”上述专家解释,用户的电脑被控制后,可以盗窃他们的银行账号和密码,“很多人的QQ账号被盗就是通过这种方式。”

  别人买这个控制权有很多用途,有的用来偷QQ号或者银行账户和密码,也有的以此作为攻击设备,对目标服务器做出攻击,造成服务器瘫痪。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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