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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阻挠药品突击检查或受重罚

2014年11月04日 09:3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晨报讯(记者 张璐)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公布《药品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调查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可以启动药品飞行检查。药品飞行检查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生产、经营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突击检查或者暗访调查。

  办法明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6种事项可以启动药品飞行检查:包括核查投诉举报问题;调查药品质量风险;调查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调查违法违规行为;随机监督抽查;其他有必要进行药品飞行检查的。

  药品飞行检查采取事先不通知,不透露检查信息、不听取一般性汇报、不安排接待、直奔现场的方式。被检查单位及有关人员应当及时按照检查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记录、票据、凭证等相关材料,开放相关计算机管理系统,不得拒绝和隐瞒。被检查单位不配合或者阻挠检查、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其违法违规事实一经查实,按情节严重情形从重处罚。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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