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经理挥霍公款现亏空 假借公司名义借款来填补
2014年11月05日 10:0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王纳 通讯员王东兴)一名公司财务部经理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的资金用于日常消费和挥霍,导致公司资金出现亏空。为了填补公司亏空,该财务经理又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以公司的名义虚构事实,向多名被害人借款填平公司账目,后又侵占公款用以还债。经审计,陈某俊共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80万元。
昨日,原深圳市宝宁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陈某俊涉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3年10月,陈某俊将公司的资金用于其日常消费和挥霍,导致公司资金出现亏空。经审计,陈某俊共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80万元。
昨日在法庭上,陈某俊对职务侵占罪当庭表示认罪,但对涉嫌诈骗的指控予以否认。
昨日,受害人郭某合作为被告方的证人出庭为陈某俊作证。郭某合称,他与陈某俊的借款行为属于民事借贷关系而非诈骗。郭某合称自己与陈某俊不仅是老乡还是多年好友,与陈某俊的公司有过一次业务往来,其公司老板当着他人的面说公司的很多事情都由陈某俊负责,所以后来陈某俊以公司名义来借款时,郭某合没有与公司老板商谈就借给了陈某俊。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张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