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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亿国家艺术基金资助394个项目

2014年11月20日 06:4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记者19日从文化部获悉,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共资助项目394个,资助总额为4.29亿元,其中舞台艺术创作项目2.3亿元,美术书法摄影项目0.09亿元,传播交流推广项目1.5亿元,艺术人才培养项目0.4亿元。

  “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有利于扩大国家财政资助的覆盖面,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文化内容建设和文化创新的积极性,还有利于加快财政公共化进程,吸引社会投入,使财政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黄家玉表示。

  今年5月1日,艺术基金围绕今年的资助项目发布了《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舞台艺术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等四个指南。艺术基金邀请了800多位专家,以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的方式开展了两轮评审活动。

  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赵少华介绍称,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以后,从发布指南、征集项目、遴选专家到组织评审、公示公告,历时近一年时间。在基金成立前,文化部、财政部的相关司局利用两年多时间进行了充分调研和论证;基金成立后理事会先后到17个省开展了调查研究。

  专家认为,国家对于文化的资助方式应当逐步由传统的财政直接资助向多元化的混合资助方式发展,改变目前政府办文化、直接定项目,财政资金只能在文化系统“体制内”分配使用的单一模式,借鉴国外经验和我国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制管理模式,通过设立基金,面向全社会文化机构和个人,通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制度等,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和覆盖面,并接受社会捐赠,为社会资金资助文化发展提供新的平台。

  “在今后的工作中,财政资金还要继续坚持通过艺术基金间接资助、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绩效考核的原则,保证艺术基金面向全社会,进行客观、公正的分配。同时,要努力建立完善资助结果公示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在具备条件时,还将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对艺术基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黄家玉表示。

【编辑:史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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