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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田勇:存款保险制度重在保障存款人利益不受侵犯

2014年12月01日 10:2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郭田勇:存款保险制度重在保障存款人利益不受侵犯

  (记者 游苏杭)酝酿21年之久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露面。11月30日晚间,央行、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存款银行缴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存款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

  “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银行间的竞争也将愈发激烈,未来不排除有个别金融机构会出问题”,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此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防范于未然,能够更好的保护存款人利益不受侵犯。”

  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将实行限额偿付制度,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对此,央行表示,该限额是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测算后得出,设定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能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而对于超出50万元的部分则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此外,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即使个别小存银行发生了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破产的情况,一般也是先动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对出现问题的存款银行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担其业务、资产、负债。这样存款人的存款将转移到其他银行,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银行收购、承接的,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

  “现今,已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已酝酿20余年的存款保险制度于此节点推出,可谓是瓜熟蒂落”,郭田勇表示,“若此时仍没有相应的存款保险制度,那么公众的利益便可能受到损害,金融风险也会随之扩散、传染,这必将给国家金融稳定带来严重威胁”。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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