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出炉
2014年12月03日 11:1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 张硕)昨天,上海《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出炉,将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草案涵盖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家庭赡养等内容,还新增了社会优待章节。草案的一些规定还相当细化,比如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拟细化到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定期探望。
不同于管制性立法,社会性立法注重“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因此条例草案将上海市正在试点或研究的一些养老政策制度,原则性地写入法规。比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制性入法,以正式地方性法规来解决之前养老设施总量不足、用地紧张的问题。
再如草案提出的建立老年照护的统一需求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来确定老年人照护等级,并明确了评估标准的制定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施小琳表示,市卫计委正牵头研究草拟《上海市老年照护需求评估标准》,并即将出台。今年上海将在徐汇、闵行等区启动统一老年照护需求评估试点工作。
本报上海记者站专电
【编辑: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