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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管公积金设红线限基数 缴存比不超12%

2014年12月04日 10:2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严控公积金缴存比例被纳入下一步央企高管薪酬改革范畴,将对央企高管实施严格的公积金管控,规定央企负责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企业负责人工作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若按新的规定,央企高管公积金缴存金额将会有大幅下降。

  此前我国《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缴存基数的5%,原则上不高于缴存基数的12%。”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丽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就是“原则”二字,给地方钻了空子。不少地方或是延续既有的标准,或是根据发展需要做了调整,缴存比例低的不到5%,高的已达到25%。

  我国不同省市对公积金管理要求差距巨大,北京最高缴存比例为12%,上海最高缴存比例为7%加8%补充公积金,深圳、广州最高比例为20%,苏州工业园最高比例则高达25%。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薪酬改革方案,国家将健全薪酬信息公开制度,无论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福利性收入等薪酬信息都必须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向社会公开。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法规政策委员会秘书长康俊亮认为,由于央企负责人薪酬对于整个国企具有一定参考性,因此,在央企负责人公积金下调背景下,其员工公积金水平下调在所难免,将有利于我国公积金管理的整体改革。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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