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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对医生记者等职业人群收附加费 认为购物能力不足

2014年12月25日 08:09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0)

  (记者 陈杰 曾威)昨日本报刊发《赴滇游频现老年人价格歧视》一文引发业界关注,随后北京商报记者又接到游客爆料称,旅游产品收取附加费行为并不仅限于云南旅游线路。记者调查了解到,旅游市场上针对某类特定人群收取附加费的现象也不少见,并且不仅针对老年人,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职业的人都出现收取附加费的情况。

  业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现在针对特定人群收取附加费的基本都是低价购物旅游团。国内现在四川、云南两条线路的低价旅游团收取附加费的情况较为严重,主要因为四川、云南两地的旅行社在设计线路时,根据购物能力对市场进行细分,恶意低价竞争,并以此模式经营多年,早已形成固定模式。四川是针对年龄、职业有严格要求,云南则针对地域、年龄、职业都有严格要求。此外,涉及出境的港澳和澳新低价旅游线路也存有这种现象,而且更为复杂,针对地域、年龄、职业甚至民族都有特殊的规定和要求。

  针对年龄收取附加费用的线路一般只涉及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其根源就是目的地旅行社认为这部分游客购物能力不足,因此需要收取附加费以填补部分利润;针对职业收取附加费用的线路一般涉及教师、医生、记者、律师四类,是因为这类游客购物能力差又容易出现投诉,目的地旅行社希望以收取附加费形式减少这部分游客的比例。王先生是一名教师,他就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在去年参加澳新12日游的时候因为职业问题被加收了3000元附加费。

  针对特定人群收取附加费用已存在多年,早成为业内常态。广东决策研究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李铭建认为,这种行为主要靠政府积极引导,旅行社自我规范,提高旅游线路的服务模式和服务质量。“选择这类旅游线路的游客一般都是价格敏感型,认为价格凌驾于服务之上,但是到达旅游目的地后又可能多有挑剔,引发投诉,周而复始,恶性循环。想要改善这种情况,还是需要时间,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市场慢慢进行筛选、淘汰,相应的行为也会随着减少。”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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