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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莞惠经济圈拟联合曝光失信企业

2015年01月12日 10:1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在深莞惠经济圈,企业的信用“污点”跨市也将甩不掉,不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将行不通,严重失信的企业还将被联合曝光,逐步形成“一市失信、五市受限”局面。近日在惠州召开的“3+2”(深莞惠及河源、汕尾)区域信用合作第一次联席会议通过了“3+2”区域信用合作宣言,5市还签署信用合作备忘录,明确力争2016年建立区域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工作信息的相互交流和企业信息的相互查询。

  3+2区域作为有机整体共享信用信息

  会议通过的合作宣言从信用资源优势共享、营造诚信氛围、加强信用信息交流等实际操作层面,提出了加强区域信用合作的7个设想和路径。其中提出,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现信用资源优势共享。将“3+2”区域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共享信用信息资源,推进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同时,将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构建合作平台,逐步形成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作用,采取统筹规划、分工协调等形式,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记录互查和信用信息公共平台公示,并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建立良好的信用文化以及加强信用学术领域的合作。

  实际上,近年来,褒诚信、惩失信,在深莞惠经济圈内正从“单兵作战”走向“抱团出击”。2013年,惠州与河源建立了信用合作制度;2014年11月,深圳与惠州进行了首批19个部门59项信用数据交换,联合发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8年实现“一市失信、五市受限”

  随着此次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汕尾共同签署信用合作备忘录,未来深莞惠经济圈内信用信息共享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备忘录提出力争2017年共同制定“3+2”区域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制定信用服务机构跨市服务导则和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通报制度;力争2018年建立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联动奖惩机制,实现“一市失信、五市受限”。

  5市信用合作领域涉及信用体系合作、通报与共享机制、互认机制、培育发展信用市场等,并将探索建立“3+2”区域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采用基本信息无偿查询,最大限度实现区域间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区域联动机制。

  备忘录还提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企业经营环境,力争每年联合公布一批信用良好企业名单,曝光一批严重失信的违法企业名单,扶优汰劣,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共同推动“3+2”区域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南方日报记者 周欢

  【目标】

  1.力争2016年建立“3+2”区域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工作信息的相互交流和企业信息的相互查询;

  2.力争2017年,共同制定“3+2”区域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完成信用信息的分级管理,实现基本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制定信用服务机构跨市服务导则和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通报制度;

  3.力争2018年,建立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联动奖惩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信用管理体系,实现“一市失信、五市受限”。

  【推进】

  1.2013年,惠州与河源建立了信用合作制度;

  2.2014年11月,惠州与深圳签订了“企业信用信息互查”合作协议,两市共享19个部门59项信用数据信息;

  3.2015年1月,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汕尾5市签署信用合作备忘录,将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互查询企业信用,并逐步建立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联动奖惩机制。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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