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最高可获2万大病救助
2015年01月19日 09:49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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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据该《办法》,凡在佛山工作或居住满两年及以上,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高导致生活困难的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其在佛山市就读的子女(含幼儿园)申请可获得最高2万元救助。
佛山目前约有400万外来务工人员。根据《办法》,申请者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及以下;二是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现行的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接受其他社会救助部分费用后,个人自费部分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达到2万元及以上。
【编辑:张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