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总工会:慰问工会会员标准每年不超1500元
2015年01月30日 15:38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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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四川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贯彻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国家法定节日向工会会员发放慰问品和对会员生日慰问的标准:一年总额控制在1500元内。
四川省总工会负责人说,按照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对全体工会会员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以及用工会经费对工会会员过生日进行慰问,有关费用开展标准要遵循依规依纪、严格规范、量入为出、合理适度的原则。“每位会员年均总额发放上要封顶,发放的金额不能超过1500元。”
基层工会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应该按照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以及夜餐费等。对于参加工会工作而耽误吃饭的员工,可以适当的给予现金或者食物补助,具体的发放标准也要参照当地工作餐的标准,并且要符合中央和本地区、本行业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四川的发放标准为,对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给予奖励,应控制在学员总数的10%以内,奖励金额应控制在每人300元以内。
张想玲 据华西都市报 四川日报
【编辑:曾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