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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委员:征收"房产税"方向已定 时间未决

2015年03月05日 17:14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

贾康委员参加全国政协小组讨论时发言。李彤摄

贾康委员参加全国政协小组讨论时发言。李彤摄

  人民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李彤)“我国征收‘房产税’方向已定,唯一不定的是征税时间。” 今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接受采访时表示,2015年至2016年房产税或进入立法程序,在2017年完成立法后进入实施程序。

  贾康表示,房产税进入立法程序后,还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可预计会有激烈讨论。

  “我国的房产税方案不能照搬美国的模式,要有一定的豁免范围,如第一套房或人均一定面积以下。”他说。

  今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全国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建立本地住房信息系统。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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