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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抛3000亿社会资本招商书

2015年03月26日 13:56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

  北京正在努力对重点领域扩大社会资本投资。近日,北京正式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交通设施、能源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和“高精尖”产业等七大重点领域,并推出136个示范项目,吸引社会投资超3000亿元。

  136个鼓励社会投资示范项目

  北京市政府此次围绕七大重点领域推出了136个鼓励社会投资的示范项目,其中生态环保项目24个,交通设施项目39个,能源设施项目17个,棚户区改造打捆项目1个,新型城镇化项目20个,社会事业项目19个,“高精尖”产业项目16个,包括新机场场线、环球影城主题公园、南水北调(北京段)工程等。

  事实上,北京市推动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鼓励社会投资相关工作起步较早,前期进行过大量的政策和实践探索。政策方面,如2005年出台的特许经营条例,2010年出台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3年出台的引进社会资本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方面一系列鼓励社会投资的政策。2013年以来,还分三批推出了187个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的试点项目。

  市发改委委员杨旭辉表示,这批示范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主要模式和关键政策环节已基本明确,部分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具备较好的实施条件。通过示范项目引领,形成示范效应,也同时通过实践检验,不断完善政策。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认为,以前出台鼓励民间投资政策,大多停留在政策指导层面。这次把引入民资的方式、模式都给予了明确,而且还有具体项目,为民资参与提供了具体路径。

  分行业制定PPP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健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机制,《意见》明确,将分行业制定PPP项目管理办法、操作细则和项目监管体系。细化并发布各领域、各行业PPP项目的标准合同文本,推动共性问题处理方式标准化,健全争议解决程序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合同编制效率和谈判效率。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区域经济研究专家徐逢贤指出,PPP模式在各个行业情况不一样,合作形式特点也各不相同。如果没有一个比较完善的管理办法、操作细则,政府与企业合作会遇到很多问题。

  此外,《意见》还指出,建立政府投资、购买服务和协议价格的协同机制。尽快形成有利于促进PPP模式发展的制度体系。新增PPP项目要将现行的财政运营补助政策转变为政府购买服务,按企业主营业务计入收入,建立健全建设和运营统一核算的财务制度。

  一位业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PPP项目从财政补贴向政府购买服务转变也是一大进步。以前社会资本参与一些公共领域的建设或运营,由于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往往需要政府与企业协商一个营收平衡点,如果达不到这个平衡点财政会给予补贴,但这就造成企业积极性不高,因为不管政府补贴的多还是少,只让营收控制到平衡点。而转变成政府购买服务后,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决定是否参与进来,如果企业可以把成本控制在低于政府出价,就有更多的盈利。同时,此前财政补贴不能纳入企业财务报表,改成购买服务后,就可以纳入企业财务报表,在企业营收方面会比以前好看很多。

  为社会投资配给盈利资源

  盈利预期一直是社会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关注焦点,《意见》称,将完善盈利性资源综合利用机制。将实行“主体运营+经营性配套资源+特许经营权”的一体化投资运营模式,具体就是对于通过配给一定营利性资源,能够实现公益性的项目和商业开发一体化实施的项目,明确由一个主体来运营,通过给予经营性配套资源并授予公益性部分的特许经营权,完善项目的投资回报机制。

  比如完善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运营机制,通过招标方式,将项目的枢纽部分和商业开发部分交由一个社会投资人一体化实施,商业开发部分收益用于平衡公益性的枢纽部分建设资金。

  杨旭辉指出,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关键,是让社会资本有清晰的参与路径和合理的投资回报预期,进一步打破“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让社会资本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

  兰格经济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陈克新表示,社会资本投资公共设施领域,除了门槛问题外,能否有合理的投资回报也是关注的重点。毕竟社会资本还是追求盈利的,通过配给一定盈利性资源,将公益性项目和商业开发结合起来,可以有效地降低政府财政补贴,同时可以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的盈利预期。只有有利可图,社会资本才愿意参与进来。

  北京商报记者 王晔君/文 宋媛媛/制图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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