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丝绸之路经济带5月启用海关通关一体化

2015年04月02日 10:3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启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
  根据公告,此项改革涉及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丝绸之路经济带)等九省(区)内的青岛、济南、郑州、太原、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拉萨等十个海关(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
  改革实施后,丝绸之路经济带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公告明确,取消丝绸之路经济带报关企业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限制,允许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多地报关”;允许区域外报关企业在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区域海关直接报关;允许许可证件证面签注口岸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任一口岸的货物(除国家明确实施口岸限制管理措施的货物外),在区域内任一海关办理申报验放手续。【记者李仁平】

【编辑:曾会生】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