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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负面清单“大瘦身” 评:能让市场跳出更美舞蹈

2015年05月07日 13:37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对于老百姓来说,怎么分辨自己接受服务的价格是由国家制定的,还是由企业制定的呢?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中央定价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2001年版中央定价目录相比,新的目录中定价种类约减少46%,具体项目大幅减少80%。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解释说,除了中央定价目录之外,地方政府手里也有一份 "定价清单",把中央的和地方的加在一起,大家将会看到一本"明白账"。

  许昆林:我们现在实际上还抓紧工作,正在对所有的省市地方政府定价目录正在审核。这一、两个月就会批复他们。地方定价目录加上中央定价目录,定价的权力清单就非常清楚了。

  例如,上海市的地方定价目录今年年初就已经发布了,再对照一下中央的定价目录,除了两个目录规定的项目之外,剩下的都是企业可以自主定价的。为什么在中央定价目录之外,还多了一个地方定价目录呢?许昆林说,这体现了"责权统一"的原则。

  许昆林:比如说学校的学杂费,还有一些自来水的价格,它是一个城市范围内的,就不宜中央政府来定价。按责权相统一的原则,该地方定的由地方定,该中央定的就由中央定。

  其实,从2001年到现在的10多年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入,越来越多的商品和服务都具备了市场定价的条件。价格负面清单大"瘦身",能让市场经济更有活力,让市场主体跳出更美的舞蹈。这里是《央广财经评论》。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有哪些新特点?未来是否还有进一步开放的空间?

  2002年以来,中央储备物资收储、投放价格由招标竞价形成。2009年初,国家放开了化肥价格。2014年以来,又先后放开了电信业务资费、邮政服务等价格。今年6月1号起,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也将被取消。随着这次《中央定价目录》的修订完成,在目前的情况下,市场定价原则是否已经得到了最大程度上的体现?知名财经评论员刘艳做出解读。

  刘艳:从政府职权层面来讲,的确到了一个很大的范围,但是从价格这个本源,是一个市场竞争的产物,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全面的,毫无疑问的去放开,政府与市场之间这种互动博弈的关键,在于对于价格的干预和话语权的层面,所以政府定价权的放开并不等于政府对未来市场的价格管理丧失掉干预权和话语权的。

  全面放开以后的这些价格,包含了电力、公共用品,特别是设计到公共服务层面上一些产品价格,老百姓在判断说,它究竟是市场定价还是政府定价,最职别的标准,是它有没有权利用脚投票,它有没有一个选择性,要保证公共利益一个基本的均衡,它会坚固这个价格,它在市场过程当中一些成本的管理以及价格垄断问题才是政府在完全放开定价权以后,需要做的更多的工作,所以政府放开定价权,并不意味说,政府丧失了对价格的管理权。

  刘艳:我觉得有两个特点,第一个力度是空前的,可以说是基本上被留下来这些项目都是涉及到一些公共自然垄断的项目,但是与此同时,它在保留定价权这些项目当中,你会发现有很多已经在做了,制度层面的改革,包括电力价格的改革,特别是在售电环节以及市场供应角度,都在做进一步的放权。期待我们未来的电力能源、这些产业有一个更大定价权的突破。第二个层面上,也体现政府在对于市场价格认知能力的布局,它要求是实际上政府公共权利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市场、以及产业信息的一个掌握,进行这种全产业链价格归置的管理,来引导市场价格持续健康一个走向。

  像电力、包括天然气这样的价格,那么在大部分的政府定价项目被取消之后,大家也很关心目前在中央定价目录征求意见稿当中还保留哪些项目,为什么保留这些项目。

  刘艳:保留像供水、特殊药品、重要的交通设施服务、邮政、电力,都是民生衣食住行,和老百姓息息相关,我相信这些价格定价权保留,老百姓更加踏实,如果从各国改革经验来讲,一下子把电力能源全部都自由市场化,会出现很多恶性竞争以及价格垄断,最终老百姓丧失基本权益保障。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凡是能够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再进行一些不当的干预。所以保留下来的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刚才我们说到可能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您觉得还有空间,您觉得未来在哪些方面会有进一步开放的空间。

  刘艳:一个是从项目种类上要开放,下一步所谓的价格管理,更注重是这些已经放开价格的领域具体落实,和一些市场价格机制的衔接问题,因为涉及到很多政府职能要进行细致化、精细化的转变,放弃一些定价的执法权,还有一些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它需要有一个过程。再者,不仅仅在范围上直接放开,而是要建立起放开的项目和市场的接轨工作更重要。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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