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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试点焦炭厂库异地交收

2015年05月26日 10:3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记者25日从大连商品交易所了解到,近日,大商所在焦炭品种上试点厂库异地交收制度,新增的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伟天化工有限公司两指定交割厂库仓单须通过两公司在连云港港和日照港的存储库进行交收,大商所以此通过对厂库交割功能的延伸创新,便利企业交割。

  据了解,在焦炭期货交割库设置上,仓库与厂库并行并重,其中天津港、日照港、连云港港一直是我国焦炭的贸易集散地,现货市场活跃,物流中转服务便捷,因此港口仓库交割一直受到有交割需求的企业青睐。同时,作为物流源头的焦化厂,其生产的焦炭产品直接运抵钢厂的点对点物流形态在现货市场上又占有较大比重,基于这一产业和物流格局,焦炭生产地的部分企业作为交割厂库,成为焦炭交割体系的有益补充。

  厂库交割成本较低,一般深受交割企业青睐。但在焦炭品种上,作为厂库的焦化厂通常靠近内陆的煤炭产区,交通不便,买方到厂库提货时,组织运输比较困难;同时原有固定的200元/吨的贴水的设置是为了避免火车运力不足而参考的公路运输成本、通常高于一般铁路运价。自焦炭期货上市以来,在期货市场的实际运行中,交割量大部分发生在仓库,厂库利用率并不如市场预期。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焦炭厂库异地交收制度实行后,原有的以港口仓库为基础的交割格局和价格体系不受影响,同时,该制度将传统的厂库交割与焦炭现货市场特性有效兼容,突破传统上厂库发货的交通物流限制,将交收地点调整至临近销区的商品集散地,在顺应物流方向的同时,为买方交割提货提供便利。 (记者 闫平)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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