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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低碳承诺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发展空间

2015年07月03日 15: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7月3日电 (记者 周锐)中国日前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

  中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邹骥3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强调,一直以来,中国一直通过国际上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发展空间。这一点在中国此番做出的低碳承诺中也得到体现。

  邹骥强调,中国参与国际气候谈判工作团队的重要原则就是不让中国承受超出能力范围的负担,“我们立足于能力和国情,维护我们本应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就是该负的责任要负,体现中国的担当,但与历史责任不符的要求,我们会坚决顶住”。

  中国此次作出承诺: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承诺既体现了中国政府低碳发展,节能减排的雄心,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对公平合理的国际气候制度的坚持。

  “按照公约原则,发达国家要实现全经济范围绝对量的减排,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所需要提出的就是相对减排指标”,邹骥介绍说,这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减排的“双轨制”安排是基于温室气体排放的历史责任。

  他表示,二战之后,欧美曾经历一个黄金起飞期,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西方以钢铁和汽车为支柱,以巨额二氧化碳排放为代价开始迅速重建经济。这让全球人口占比不足20%的西方国家占据了全球累计排放的70%。

  但是发达国家似乎并不打算为这段历史买单。“他们的主流做法是歪曲历史,把历史累计排放从1990年算起”,邹骥指出,1990年是发达国家基本已经完成工业化,排放开始下行,而发展中国家刚刚起步的时间点,以此为起点计算累计排放明显是不合理的。

  更有甚者,则直接忽略历史累计排放,只谈当前某一年的流量排放,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道义上的指责。邹骥强调,忽略自己的历史排放责任,而把当前排放量较大的发展中国家指责为污染者、全球变暖的罪魁祸首,是缺乏科学依据、站不住脚的。

  不过,无论是无视科学基础的道德指责还是刻意从1990年算起的学术研究,发达国家这一系列举措的重要目的就是打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CBDR),在未来的协议安排中不再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

  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现实论”和“成长论”。“成长论”的鼓吹者认为以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为代表的发展中大国已经逐渐成长成为“发达国家”,需要打破“区别”,适用于同样的减排标准;“现实论”则是认为在全球二氧化碳减排不能满足于控制温度上升幅度所需要的量级时,需要将减排重点放在当前的排放大国上。

  无论是“现实论”还是“成长论”,都难以绕开一个“期限错配”的逻辑漏洞,即用当前的排放来掩盖和推脱历史责任。

  在波兰气候大会上,巴西谈判代表就曾尖锐地反击说,“气候变化是今天发生的事情造成的?这在科学上是不正确的!”这位代表指出,当前气候变化的恶果主要是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过程中无约束排放二氧化碳的历史现实造成的,是发达国家应承担的责任。

  此番中国提出的承诺除了提出富有雄心的减排目标,传递的一个重要信号就是其坚决维护“CBDR”的态度。

  从减排目标来看,相比于美国、欧洲的绝对量减排目标,中国为自己设定的是基于公约原则的相对减排指标,这体现了区别的责任。

  而在贡献文件的最后一个部分,中国更是明确阐释了本国参与巴黎气候谈判所持的基本立场,要求会议对未来的减排继续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赋予有区别的减排责任。

  邹骥表示,现在发达国家一谈到具体问题,就试图抛开公约,更是不愿意提CBDR,但这正是中国谈判人员一再坚持的红线。

  对于一些发达国家认为中国已经“成长”为发达国家,需要绝对量减排的态度,邹骥明确反驳说,观察中国不能只观察北上广深,必须意识到中国还是一个二元结构的国家,还有大量的贫困人口,给中国强加过高的减排要求是完全不公正的。

  他表示,未来的气候大会上,中国谈判人员将继续顶住压力不承担超出中国责任和发展阶段的责任,但中国也会量力而行,主动创新发展道路提质升级,会做得比欧美在同一发展阶段时更好。他强调,中国推动的减排,不是经济衰退下排放量的下降,而是繁荣前提下的排放量控制。中国将以一种崭新的发展路径前行,保证两个百年梦想的实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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