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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多个小区地下车位租金暴涨 有的每月收2800元

2015年08月04日 15:16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

  业主车辆被拦在小区门外

  最近一段时间,殷高东路建发璟墅小区门口,总能看到这样一幕:保安守在小区政青路门口,拦着业主车辆,不让停进小区,怒气冲冲的车主随之喊来“110”。每每“110”赶来协调后,矛盾得以暂时缓解。但第二天,同样一幕再次上演……

  原来,7月起,小区地下停车位租金实行新的收费标准,每月2400元。而以前,整个杨浦区对于小区地下停车位,实行月租金最高400元的“限价”。今年3月起,住宅小区停车费价格放开,不再设限。不过,月租金陡然涨6倍,一些业主不买账,“堵门”大战从而上演。

  “2400元,将车停到人民广场‘来福士’一个月都够了。位于中外环之间的小区,怎么能定这么高的停车费标准?”业主们质问:价格放开了,难道想怎么收就怎么收?市场化了,合理的定价机制又在哪儿呢?

  高价其实是为“卖车位”?

  7月28日,记者来到建发璟墅小区。这个叠加别墅区去年刚交房,公开资料显示,小区共有居民276户,无地上车位,地下车位配置494个,配比接近1:1.8,相当充裕。

  业主倪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尽管一个才卖20余万元,但仔细衡量下,他选择租赁,也正是基于小区车位足够充裕的考虑。但没想到,7月份,开发商在毫无知会的情况下,开出了“天价”租金。“小区停车收这么多钱,难以接受。”业主们找物业理论,物业辩称,他们只是执行方;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强硬地回复居民,作为产权人,享有自由定价权。

  由于小区车位销售不理想,才卖掉了180个左右,业主们心里明白,开发商此举调价,就是为了逼迫大家放弃租赁,购买车位。但这样的“强卖”让业主们不满,部分业主组建了一个维权微信群,约定与开发商“死磕”到底。

  对于“强卖车位”的说法,开发商上海中悦房产一名负责人予以否认。对方反复强调,小区车位可租可买,嫌租金高可以选择买下产权,这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不存在逼迫一说。至于之所以收取2400元的车位月租金,也是经过综合测算的,其中包含了开发商的开发成本、管理成本以及投资的合理回报。“多少回报才是合理?”这名负责人称不便透露。开发商表示,短期无降价计划,但会适当听取业主意见。

  租金“普涨”,纠纷四起

  建发璟墅小区已不是申城第一个因车位租金上涨而爆发纠纷的小区。

  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发文,要求放开住宅停车费价格;3月,上海市发改委颁布新版《上海市定价目录》,明确住宅小区停车费不再列入政府定价范围,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而此前,申城各个区县对于地下车位,实行300元、400元、500元不等的最高限价。而由于不像地面共有产权车位那样,涨价需经由业主表决同意,限价解除后,近两个月来,申城不少小区的开发商产权车位租金应声而涨。

  “普涨”声中,有市民接受认可的价格正常调整,如陕西北路都华名苑的停车租金,从以前的400元涨价至如今的620元;但也有幅度惊人、业主无法接受的“暴涨”。而且,这样的“暴涨”多见于开盘时间不长的中高档楼盘,2400元、2600元、2800元的高价月租金陆续出现,停车纠纷四起。

  以长风地区的长风雅士名邸小区为例。今年5月,开发商突然提出,地下尚未售出的300个车位,将收取每月2600元的租金。业主随即抗议,情绪激烈的业主干脆将车停放在小区出入口。政府部门介入协调后,开发商同意将租金下调至每月1300元,但业主们依然表示不能接受。

  不少市民担心,开发商会不会利用车位的“刚需性”大肆牟利。假如开发商同时大幅上涨租金和售价,业主又该怎么办?

  不能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采访中,记者留意到,与建发璟墅仅一条马路之隔的三湘七星府邸小区,目前地下车位月租金仍是400元,并未上调;附近同属一个开发商的建发江湾萃小区,车位月租金也仍然是400元。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一个普遍收取400元月租金的区域,合理的地下车位月租金该是多少?

  问题的根源在于,车位租金价格放开了,但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却没有形成。嘉定区德园路一小区的车位涨价后引起业主投诉,南翔房办介入协调。协调中,房办感到难度很大。房办认为,价格放开后,后续的小区调整有关费用的政策和流程却迟迟没有出台,无法运用相关法律或政策予以处罚或处理企业,也无法给予业主对于停车费涨价的相关解释。有关部门“交由市场定价”的初衷,实际演变成“开发商操纵价格、想怎么收就怎么收”的现实情况。

  专家认为,停车位不管产权属于哪一方,它都是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并且,小区停车位有很强的专属性,不同小区的车位之间无法形成“价格竞争”。因此,价格放开后,如何合理地、市场化地确定地下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应该是有关部门首先要考虑的。合理的租金价格,应该考虑到开发商的相关成本,应该参照整个区域的价格;而在发生纠纷时,也应该提供第三方的权威评估。

  记者观察

  该有的监管不宜“放开”

  怎么理解“市场定价”?通俗说,就是价格由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来决定,其合理性的基础是“竞争机制”。但住宅停车市场,跟普通商品市场不同,这个市场实际带有高度的垄断性,带有一定的稀缺性。这种情况下,“市场”又如何来定价呢?

  幸好,有《价格法》作为约束来保证价格的公平与合法,法规要求相关价格必须“明码标价”。这意味着,开发商必须在开盘销售前,就标明车位的售价区间、月租价格以及调价的最短期限和调价的机制。在政府限价时期,这些可能不需要;但放开后,开发商必须将“作业”补上,而不是信口开河。再比如,为了制止不正当的价格,物价部门出台了《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来保证利润率的合理幅度。2800元的停车位月租金,是否涉嫌暴利,也有待于物价部门的调查。

  价格放开,并不意味着什么都可不管了。一个限价的市场突然放开,更需要事中、事后的监管立即补位。这应该引起房地部门、价格管理部门的足够重视。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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