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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将纳入金融业 综合统计体系

2016年01月18日 09:3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日前表示,目前,人民银行设计了一整套互联网金融统计框架和统计方法,统计内容广泛涵盖了互联网金融的从业机构和参与对象。随着人民银行和相关部门互联网金融统计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在条件成熟时,符合要求的互联网金融统计可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范畴,并可作为社会融资规模指标的修订基础。

  盛松成表示,互联网金融统计主要统计从业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识别、发现微观风险和行业风险,并进行风险预警。

  “我们首先制定互联网金融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建立功能强大的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分析系统,同时建立风险识别模型,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大数据,及时发现风险点、风险传播途径和传播过程。统计监测的范围较为广泛,而统计监测的重点是风险较大的网络借贷。”盛松成说,不仅统计资金出借方情况,还统计资金借款方情况;不仅监测交易总量,还监测交易明细,同时还监测平台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人民银行将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推动和开展这项工作。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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