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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ETC逃费诈骗案宣判 车主被判刑并处罚金1万元

2016年04月13日 15:2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成都4月13日专电(记者胡旭)伪造行驶证降类办理ETC缴费卡,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数万元,车主王某日前被成都市成华区法院认定诈骗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8月,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稽查监控中心在对成德南高速沿线重点车辆排查中,发现一车辆通行数据存在异常。通过对该车的信息调取证实,2014年1月,被告人王某购买了一辆某品牌小型普通客车,原本该车核载人数为9人,王某却通过他人给该车伪造了核载人数7人的行驶证。随后,他再利用伪造的假行驶证,降类办理安装了ETC缴费卡,并多次在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上行驶并偷逃通行费。

  该中心随即向警方报案,在铁证面前,车主王某对自己偷逃通行费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补缴偷逃通行费。检察机关以王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经成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最终认定王某利用伪造行驶证,降类办理ETC偷逃通行费42008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6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诈骗罪成立。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ETC联网后,不法分子利用ETC系统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银行在ETC办理过程中审核不严等情况,伪造车辆信息办理ETC,逃费路段延伸、逃费金额增大的现象逐渐显露,该案宣判将对高速公路ETC偷逃通行费行为形成震慑。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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