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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IPO造假 17人被行政处罚

2016年06月02日 11:2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新京报讯 (记者朱星)经过约10个月的调查,欣泰电气IPO造假最终被坐实。昨日晚间,欣泰电气发布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认定公司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17名相关人员因此受到处罚,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和总会计师刘明胜被实施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应收账款、现金流存虚假记载

  2011年11月,欣泰电气向证监会提交IPO申请,2012年7月3日通过创业板发审会审核,并于2014年1月3日获得核准过会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文件,同月,欣泰电气正式上市发行。

  去年7月,欣泰电气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其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监会调查发现,为了实现上市目的,解决欣泰电气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公司总会计师刘明胜向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建议,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减少应收账款,并于下期初再还款冲回。

  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初冲回,导致其在向证监会报送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截至2013年6月30日,欣泰电气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6亿元,虚构收回其他应收款5324万元,少计提坏账准备313万元;虚增应付账款2421万元;虚构收回预付账款500万元;虚增货币资金21232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8638万元。

  此外,欣泰电气2013年年报、2014年半年报和2014年年报也存在虚假记载。

  恐将强制退市

  由于IPO报送文件以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欣泰电气、实控人温德乙、总会计师刘明胜及其余15位责任人作出警告和罚款,同时鉴于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拟对温德乙和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不过,欣泰电气和相关被处罚人员还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证券律师王智斌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如果欣泰电气和相关被处罚人的申诉未被证监会采纳,证监会将下发正式的处罚决定书,欣泰电气将构成欺诈发行的行为。

  王智斌称,如果坐实欺诈发行,按照2014年的退市新规,欣泰电气将会被强制退市。

  欣泰电气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可能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 延伸

  多家公司涉信披违规被查

  近期,有多家上市公司因信披问题遭到监管机构的查处。

  5月30日,在新三板挂牌的参仙源,也宣布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证监会调查认定IPO资料存在虚假记载,2013年虚增利润约1.3亿元。

  5月31晚间,*ST黑化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欣泰电气IPO造假一事之前,万福生科和海联讯的造假上市曾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不过,由于两家公司在退市新规出台前收到处罚,故逃脱退市命运。

  2011年9月,万福生科因涉嫌财务造假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经证监会2013年调查认定,万福生科为了达到上市条件,2008年至2010年累计虚增销售收入4.6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1.13亿元。万福生科原董事长龚永福、原财务总监覃学军的欺诈发行及虚假记载行为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11月,证监会查实,海联讯为达到上市目的,骗取发行核准,在IPO申请文件中违规虚构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等多项财务指标。证监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罚款和市场禁入等处罚。(朱星)

【编辑: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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