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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加强银行业全面风险管理 覆盖境外分支机构

2016年07月06日 18: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7月6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银监会6日在京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指引》是银监会从现有监管规则中提炼出共性要素、同时参照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基本要求起草而成的,是中国银行业全面风险管理的统领性、综合性规则,旨在促进中国银行业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指引》提出,银行应当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治理架构、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内部控制和审计体系等,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所承担的各类风险。

  各类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中国官方近期对于银行风险颇为关注。中国审计署近日发布中国农业银行等5家金融公司的审计报告显示,仅农行及光大集团暴露出的问题金额就达数千亿元人民币。审计署金融审计司官员更指出,中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下降,8家重点银行2015年依然出现不良余额、不良率双升的趋势,银行资产质量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指引》还要求银行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全覆盖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应当覆盖各项业务条线,本外币、表内外、境内外业务;覆盖所有分支机构、附属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覆盖所有风险种类和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

  其中,在境外设有机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适当的境外风险管理框架、政策和流程。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的境外业务规模和国际化程度逐步上升。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前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截至2015年底,总计22家中资银行开设了1298家海外分支机构,覆盖全球59个国家和地区。其中,9家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的24个国家设立了56家一级分支机构;大型商业银行的境外总资产约1.5万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约7.5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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