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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年收入是高是低 谣言之后个税改革如何更公平?

2016年10月27日 09:22 来源:央视《新闻1+1》 参与互动 

视频:《新闻1+1》:谣言之后,个税改革如何更公平?  来源:央视新闻

  《新闻1+1》今日关注:谣言之后,个税改革如何更公平?             

  演播室主持人 董倩:

  最近几天有一个数字在媒体上高频出现,那就是“12万”,因为有一个消息说国家将对年收入12万以上的高收入群体去加征个税。虽然这个消息很快被认为是个假消息,是误读也是谣言,但是人们却由此展开了个税改革这个问题的关注,我们来看一看媒体和大家伙都关注的是什么。你看,“这个问题侧面反映公众期待个税改革”;“加快个税改革是对质疑的最好回应”;“谣言背后,个税改革路在何方”。应该说纳税人群体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关系到这个群体的改革,因此人们就倍加关注。那么这个改革,核心和难点是什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关注。

  解说:

  "个人所得税"!最近很多人都在谈论这个话题。源头,源于媒体关于《12万元高收入标准线,需要大幅提高了》的报道。因为涉及到不少人的钱袋子,大家自然会议论纷纷。

  新闻播报:

  那就是一些媒体报道说的,年收入12万元是高收入者,将要加税

  解说:

  对于公众来说,最为敏感的,是媒体报道中所提到的高收入标准线,12万。

  北京市民 郭女士:

  12万我在北京,我觉得刚刚能够养活我自己,绝对达不到高收入,北京房价还有交通费都高到心塞,但在国内西部欠发达的地区,确实属于高收入了。

  解说:

  从电视到广播,从媒体评论到网友意见,始终都围绕着"12万元是否是高收入者"、"12万元年收入是否要加税"这两个议题展开:

  一年给我十万我就满足了,十二万想都不敢想。

  按照12万算高收入,那也请把现在的物价打个折。

  这12万那要看和哪个地区比了。

  解说:

  然而,热热闹闹的议论,最终证明,这又是一则无中生有的谣言。唯一靠点谱的,是国务院之前的确发布了一份《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里,提到了个税改革。

  意见中对于大家广泛关心的如何增加收入问题,进行了具体部署,最终带动城乡居民实现总体增收。

  全国政协委员 会计审计专家 张连起

  就这一句话,扩大中等收入的比重,对这个调节高收入人群的这个收入,也是写入相关文件的。有关媒体就误读,认为高收入是不是就是12万,就是在2005年在纳税征收的时候,对超过12万的人群重点征管的一个监控。

  解说:

  在有关部门辟谣的同时,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也纷纷接受采访,澄清误读。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 刘尚希:

  (12万)是申报制度里头的一个内容,与高收入低收入标准的划分是两码事。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科学研究所所长 李万甫:

  2006年确立的制度到现在已经10年了,10年应该说我们当初确立12万元年收入的申报制度,主要是为后来的个税改革做一些铺垫,积累一些经验,也可以说是一种试点或者是试行。那么10年之后,应该说达到12万元以上收入的阶层,应该说已经增长了几倍有了。所以在这样一种状况下,就是很难确定12万元作为一个中高收入划分的一个标准。

  解说:

  近些年,围绕着个税改革,一直是热点。这一次集中的关注,根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的数据,直至今日,个人所得税仍是热门词语。

  人民网舆情监察室副秘书长 刘鹏飞:

  在24日,达到一个心的定,出现了7倍到8倍左右的这个增长,到24号财政部有专家出面回应,25日网上的新闻和热点,包括社交媒体的讨论仍然呈现一个高速上涨的趋势,其中以新闻为例达到了6000多篇,12万这个词到今天到26日有一个很明显的一个上升态势。

  主持人:

  当谣言过后,人们真正关注的问题有哪些,我们也看了一下,有一个民调,问题是你对于个税政策还有什么期待,这是一个多选题,我们来看看选项。一个是提高现有个税起征点,这个的人数是最多的,63.53%。还有,根据物价和收入水平来调整个税征收分级标准和税率,这也不低,61%。还有一个比较高的选项是这个,是根据区域发展的状况制定不同的标准,不能一刀切,58.94%,其他的选项人没有超过50%。你看,对中低收入者调低征收的比例,对高收入者提高征收的比例,这都是46%、35%,还有改进征收的征管方式,增加收入的透明度,40%,还有完善非工资收入的征税,30%,种种的关心。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连线一位嘉宾,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的朱青教授。朱教授您好,我们从谣言来进入,来关注这样的一个个税,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大家之所以对这个谣言那么敏感,就应该说多多少少反映了内心的一种焦虑,您怎么看待这个谣言引发的人们的焦虑?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朱青:

  我是这么看的,个人所得税它是一种直接的税,也就是说纳税人也是赋税人,我交的税就是我负担的,我转嫁不出去。所以个人关心自己的收入,实际上是关心自己的税后收入,也就是关心自己可支配的,能拿着买东西的那些收入。但是如果像这个谣言所说的,有些群体12万以上要加税。所以那这部分人,他们的收入,可支配收入就会下降。所以呢,现在是12万,你想想一年12万,一个月也就是1万,而且是税前1万。所以相对于我们现在比较高的房价,特别是大中城市的房价的高涨,以及一些物价的上涨,所以税前12万,现在确实不是一个很高的收入。

  主持人:

  那么朱教授,谈到这个问题,因为大家都在说,那12万,从2006年开始,很多人就觉得那这是不是就是一个区分所谓高收入、低收入的一个标准。但是刚才通过短片,专家也说了这不是。那么这12万,当初提出来是为了什么?

  朱青:

  对,这个12万这次误读主要就是我们在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有一个162号文,就是关于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这么一个文。它当时规定,有五种情况个人要自行纳税,这里实际上就回到我们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我们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尽管纳税人有纳税的义务,但他不去税务局纳税,也不去申报,因为都是实行源泉扣缴,就是所谓代扣代缴制度。那么后来就发现,很多代扣代缴义务人没有代扣代缴,可是纳税人也没有责任。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2006年总局就下文,也就是说超过一定收入的这些群体,如果没有代扣代缴的话,你自己要自行申报。那么当时不可能所有纳税人都采取这种制度,所以当时就划了一条线。也就是说,年收入12万以上的,税前收入12万以上,你们有这个责任了。那么这条线是从管理上来考虑的,就是这部分人相对比较少。

  到了最近实际上很多大城市,12万以上的也没有占到纳税人的10%以上,这个人群群体相对少,从管理角度考虑,但并不是说他就是高收入,因为高收入低收入没有标准,多高的收入叫高收入我们没有一个法律的标准。所以它完全是当时在那种历史情况下,因为当时2006年的时候,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全年都不足12000,城镇平均工资也就是2万块钱。

  主持人:

  这是一个当时那样的经济背景的这么一个数字,那么好了,人们就关心那既然说这个所谓高和低,这是一个动态的标准,那么现在比如说刚才这个选项里面,大家最多的选项就是要提高现有个税起征点,那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就是现在未来税改的方向是不是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事情?

  朱青:

  前几次我们国家的税改都是围绕着起征点的提高,从八百到一千六,一千六到两千,两千到三千五,那么下一次税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说得非常清楚,就是不局限在起征点的改革,而是要实行,逐步实行综合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主持人:

  好的,说到这个问题稍后我们会更详细来分析。其实刚才说到了一点,未来的税收改革是要走综合的方向,所谓的综合就是让这个税收的要更加公平,继续关注。

  解说

  当“年薪12万元要多交个税”的误读和谣言被广泛传播,背后调动的是公众敏感的神经,而在此过程中,个税改革应该快些向前走的呼声,也被再次提起。

  2015年,国家统计局对联网直报平台16个行业门类的93万多家企业法人单位调查显示,被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3615元,和年收入12万相比,12万的年收入的确是让人艳羡。然而,已经来北京十年,供职于一家事业单位的宋小姐,对于自己12万以上的年收入,坦言也就是听起来很美。

  宋小姐:

  我就按我上个月的收入来做个例子,我的岗位工资加上出勤补贴,再加上一些零零散散的钱,加起来应该是给我9000多块钱,比如说三险一金要扣掉,还有个人所得税这些扣起来大概4000左右,最终拿到手的应该是5000多一点。那这个5000多我要交每个月3000块钱的房租,然后再有一些衣食住行,生活上的费用,所以每个月几乎就所剩无几,我觉得我真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月光族。

  解说:

  经济学家马光远在文章中写道:北京现在年收入12万者不要说算是高收入,最多算个日子很紧巴的中等收入者,混个温饱而已。如果他现在没有房子,买个北京五环之外500多万的一套房子,首付200万,背个300万房贷的话,每个月一万五六的房贷,基本就把他压趴下了,还到哪里去冒充“高富帅”?而像宋小姐一样的职工按照规定被纳税,而行业不同,另一些人的纳税基本为零。

  宋小姐:

  比如我有个朋友,她是做微商的,她每个月收入平均下来有三四万,好的时候我记得她跟我说过,能达到五六万,可是我从来没有听她说交过各种费用,比如说个人所得税,还有什么扣掉其他的东西。像她这种,属于个体,她没有单位,我不知道她这样的群体是怎么样一个扣税的方式。

  解说:

  完善的税负设计要解决税负不公的现状,目前个人征信系统不健全,灰色收入广泛存在,很多人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轻松“逃税”,这也让调节高收入阶层的税收却沦为城市中产阶层身上的枷锁。

  在今年两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明确表示,改革的方向应当实行按综合所得的减除标准,而不是继续按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

  财政部部长 楼继伟:

  要做分类的一些扣除。比如说个人职业发展,比如再教育的扣除,比如说基本生活的这一套住宅的按揭贷款利息要扣除,比如说抚养一个孩子,抚养孩子处于什么样的阶段,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还是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这些都比较复杂,需要健全的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税收征管法。

  主持人:

  给人一种感觉,就是那些拿着死工资的人是交纳个税的主体。这是感觉,事实上究竟是什么样,另外有哪些应该交个税却没有交个税,应该多交个税却少交个税的人,这个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我们接下去继续来连线朱青教授。朱教授,现在其实刚才通过短片,那位北京的那位市民曾经有这么一个感受,大家平时也都有。你比如说就拿一个月收入一万的人来讲,有的人工资收入一万,但是呢他身边的人工资收入一万,另外他还有其他的收入。你比如说有房租,租出去了,他收房租,还有稿费等等等等,相加,明显要比拿死工资一万的人收入多,但是他们交的费,交的个税却一样,甚至拿多的人比他交的还少,怎么看待这种情形,未来改革怎么解决?

  朱青:

  是这样,我们现在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我们叫分类所得税,我们一共11大类所得,每一类所得都有它的征收办法。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就是你一个人,比如你拿一个月五千的工资,按照现在三千五的这个费用扣除,你要交税一千五的应税所得,你要交45块钱税。但是我可能有多项的收入,比如有三千五的工资,然后我还有八百的劳务报酬,这是免税的,费用扣除是八百。我还有八百的稿酬,我可能还是八百的房租。这样的话实际上我的收入加在一块,可能是五千九,但我一分钱都不纳税,五千块钱你要纳45块钱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这种问题的解决,恐怕还是像今后我们实行综合分类相结合,把个人的多项所得加到一块,统一计税,这要比这种目前这种做法要科学要合理。

  主持人:

  这是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你比如说同样,刚才您说月收入五千,那有的人月收入五千,他就单身汉,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那有的人月收入五千他拖家带口要养家,那明显跟这两个同生活状况的人征收同样的个税是不公平的。那未来这种情况个税改革怎么去解决?

  朱青:

  对,下一步我们个税改革,一个是实行综合分类相结合,还有一个就是在费用上我们实行所谓的个性化的费用扣除,不搞过去的一刀切。因为一刀切无论提高到多少,比如从三千五提到五千,提到八千,那么各个家庭的负担状况不一样,有的孩子多有的孩子少,有的家里有老人有的家里没有老人。所以说呢我们要实行个性化的针对每一个具体家庭,像国外的那种做法,然后采取不同的费用扣除的标准。

  主持人:

  那还有,那比如说现在有一些新兴的行业的业态,有网络主播,还有微商,那他们未来又怎么向他们征税?

  朱青:

  这个问题,因为现在我们的个人所得税法还是2011年来修订的,2011年9月,所以有些东西像什么网络主播,像微商,像有些所得我们个人所得税制度还没有考虑到。另外,有些属于我们征管还不到位,你比如说网络上的一些销售,他的收入我们捕捉不到,所以这就会随着今后我们加强这种信息化的管理,“互联网+”、大数据的分析,所以逐步来完善我们的征管条件。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那么通过刚才朱教授的话我们可以总结出来,就是要确定下来该纳税人的这个主体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到底他们要分什么样不同的情况去交税,恐怕是下一步改革的一个重点,继续关注。

  解说:

  “很多私人老板不拿工资,因为把钱放在企业里交的税反而少。另外,一些年薪一两百万的白领有条件将发工资的地点选在香港、新加坡。这就造成中国个税大部分是低收入群体交的,高收入群体只占小比例。”这是两年前,全国人大代表黄奇帆,在全国两会上的一段发言。而当时他的观点是:高收入者的个税税率太高反而收不到税,也一度成为舆论话题。

  根据2011年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我国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5%,这个税率看上去的确不低,但高收入者们的税,好收吗?一直以来,这样的问题,在个税改革中备受关注。

  今天,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表示,应该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力度。

  解说:

  早在2005年,一些专家学者就提出,不少收入来源并不透明的高收入者,存在隐瞒应税额度,偷漏税款的问题。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刘尚希:

  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向,通过税法的这种强制性,一旦发现了有这样的(不申报)行为要严厉处罚,来提高他这种偷漏税的成本。

  解说: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并锁定了五类重点加强征管的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重点监控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人群,摸清高收入行业的收入分配规律,掌握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所得来源,建立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信息库,完善税收征管机制。

  解说:

  2011年6月,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发布一份个人所得税报告,该报告认为,按照以代扣代缴为主的征税方式,容易使具有多种来源所得的高收入纳税人,通过拆解收入等方法规避税收。数据显示,工资薪金所得占到了个税总收入的60%以上。而像财产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等非劳动所得,虽然近年来大幅度增长,但税收贡献却没有相应提高。

  个税报告认为,我国应该尽快开始“综合和分类”征收个税并存的改革。

  解说:

  尽管加强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管一直被提及,然而专家表示,目前对高收入者的监管和他们的税收征管,最大的痛点还是信息不对称。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科学研究所所长 李万甫:

  包括对一些名人、演艺人员,收入水平比较高的这些人员,我们也是进一步来强化各种源泉扣缴制度,强化对收入支付单位的源泉扣缴的管理,在这方面我们还是进一步完善和推动,个人所得税制度能够真正的落实到位。

  解说:

  专家表示,对个人收入和申报精确确认目前还难以做到,大量存在的现金交易,也难以纳入监管。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科学研究所所长 李万甫:

  很多所得或者收入的取得不是通过银行这样一个统一的信息,通过大量的现金交易范围比较广,他要不申报,你就很难来确认他的这种收入。

  主持人:

  对那些真正的高收入者,比如演艺明星还有私企高管,私企的老板,还有企业的高管等等,像他们纳税,你会发现在实际的过程中真的是很难的。接下去我们继续连线朱教授,朱教授,你比如说,那个短片中说了几种情况,还有一种就是如果是现金交易,那么这就很难,如果他个人不去申报的话,就很难去让他交相应的,纳相应的税,您觉得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朱青:

  刚才短片也提到,这个现金交易大量的存在确实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那么这个问题我们现在,因为目前我们国家没有法律规定现金的使用范围和现金使用的规模,那么今后也可以考虑在这方面出台一些政策。另外我们现在税务总局正在推行金税工程三期,那么我们现在要求,税务要和工商、银行、公安、海关这些各个部门进行联网。所以通过联网以后,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大的数据,捕捉到一些纳税人的一些重要信息,从这个方面入手,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监管。

  主持人:

  这是现金的问题,还有一些你比如说私企老板,他把个人的支出他纳入了企业的成本,就这个问题那又怎么去监控解决。

  朱青:

  因为现在也确实存在这个问题,因为私人企业家他既股东,他也是管理者,所以他自己发工资并不是很高,也都交税,但实际上他的收入主要还是这些股息,但是他股息一分配要交20%个人所得税。所以企业自己普遍存在老板不分红,工资很低,但是通过企业购买个人的家庭用品,来以这种方式来逃税。实际上我们国家税务总局2002年、2003年出台了很多这方面的限制措施,目前主要还是落实,加强征管。

  主持人:

  另外一个,就是大家自然很期待,未来的个税改革到底应该推出什么样的细则,怎么变化,另外它这个速度会有多快,您简短地给我们讲一下。

  朱青:

  下边的改革,主要是推行综合分类相结合,那么这个我们一开始不可能实行很多收入的综合,完全综合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是如果实行很大的综合,也很难。所以我们下一步,我预计是逐步推开,比如说先搞两类收入的综合,逐步逐步再扩大。另外一点,从实施上来看,还是要经过全国人大立法,综合分配相结合,就是按年申报纳税了。所以呢推出的时间,我考虑应当是从一个自然年度开始。但是呢如果从尽快推行的话,我觉得最快呢也不能早于2007年,明年的7月1日,因为明年后半年推开,但是最好是一个自然年度的开始。

  演播室主持人 董倩:

  好的,非常感谢。其实今天我们要关注的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怎么让那些工薪阶层减少被高收入化的这种忧虑和担心。另外让那些真正高收入的人,能去真正地去纳税。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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