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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推行“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谋创新

2017年02月20日 20: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杭州2月20日电(记者 陈丽莎)20日,一票重26.38万吨、价值约1.4亿元的非保税巴西铁矿砂经皮带秤进入浙江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衢山分区一期的仓储区域,过几天将销往国内钢厂。

图为浙江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衢山分区一期铁矿砂堆场。 姚峰 摄
图为浙江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衢山分区一期铁矿砂堆场。 姚峰 摄

  这是杭州海关今年年初在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推行区内企业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以来,成功办理的第5票分类监管业务。

  “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监管制度,是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落地实施的第10项自贸试验区创新制度。新政允许非保税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货物一同集拼、分拨,进一步发挥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物流配送功能,也方便企业根据国内外采购订单最终确定出口或内销,充分对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图为海关关员现场查验铁矿砂堆场。 姚峰 摄
图为海关关员现场查验铁矿砂堆场。 姚峰 摄

  记者了解到,这批铁矿砂的经营单位——舟山市衢黄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码头及仓储业务的公司,在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衢山分区一期区内建有铁矿砂堆场10幅,最大堆存量为600万吨。该公司商务部主管毛云波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以前堆场内只可以存放保税货物,在保税贸易量不多的时候,部分堆场就会白白闲置,这样的情况在舟山综合保税区并不是个案。

  结合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并考虑到“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是海关总署推广的25项自贸试验区监管创新措施之一,杭州海关今年年初在舟山综合保税区适时复制了这项制度。

  杭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相关监管系统和管理账册,结合实地抽查,实时掌握货物进、出、转、存等情况并进行动态核查,不但实现了保税和非保税两种货物能在一个堆场里仓储,而且“管得住,管得好”。

  “现在非保税货物也能进入综保区存储了,对我们企业来说,这是个重大利好。”毛云波估算了一下,“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落地1个多月以来,公司堆场的利用率一下子提升了近5%,接下来公司计划还将接卸铁矿砂1800万吨,预计今年公司营业额将达3.5亿元,其中非保税矿就占到55%左右。(完)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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