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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遭国际刑警组织协查?中石化回应:尚未收到通报

2017年03月22日 07:54 来源:环球时报 参与互动 

  【环球时报驻印尼特约记者 游弦鹤 环球时报记者 倪浩】英国路透社21日报道称,印尼警方当天表示,应印尼当局要求,国际刑警组织已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简称中石化)派驻当地的3名高管发出红色通报,他们涉嫌卷入与该公司在印尼一个8亿多美元项目相关的欺诈案。21日晚间,中石化在发给《环球时报》的回应中说,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报。

  据印尼官方安塔拉通讯社报道,该事件涉及中石化在印尼的大型投资项目——巴淡仓储项目。该项目位于廖内群岛省巴淡岛西点工业园,包括原油及油品仓储设施、配套码头等。据了解,外媒所说的涉事者为中石化联合石化下属企业冠德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

  印尼方面据称是在2月21日向国际刑警组织提出协助申请的。印尼主流媒体《罗盘报》报道说,冠德公司拥有巴淡项目95%的股权,其余5%由印尼当地一家公司拥有。廖内群岛警方怀疑,公司约150万美元被3人挪用,当地警方日前已把他们列为嫌犯。路透社称,红色通报是国际刑警组织的最高级别警报,要求查找和暂时拘留等待引渡的个人。但它不是国际逮捕令,国际刑警组织不能要求成员国逮捕被发红色通报的个人。

  针对外媒的报道,中石化21日在发给《环球时报》的回应中说,截至目前,联合石化及下属冠德公司没有接到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报,也未在国际刑警组织网站上发现部分媒体所称的红色通报。作为巴淡项目的投资方,联合石化下属冠德公司正在核实相关信息。

  《罗盘报》称,除了该案件,拥有股份的印尼当地公司指称,冠德公司还违反股东协议,试图单方面委托中石化及其子公司成为巴淡仓储设备的总承包商。中石化在发给《环球时报》的回应中说,印尼巴淡项目是联合石化在东南亚地区投资建设的重要项目。项目推进过程中,冠德公司与当地股东就项目产生商务纠纷,但正在通过正规法律途径解决商务纠纷。

  《罗盘报》报道称,因为该项目此前处于停滞状态,印尼政府于是成立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工作小组发现,项目停滞与3人涉嫌违法有关,并将调查报告转交当地警方。这导致冠德公司离开巴淡岛,令项目前景更加不明。印尼政府工作小组副组长巴亚说,希望警察总部接管该案并寻求解决办法。但印尼特利沙克蒂大学法律专家阿卜杜勒认为,工作小组应以商业途径解决投资案件。

  中石化21日强调,联合石化及下属冠德公司一向秉持合规合法经营的理念。在巴淡项目的合作中,公司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经营。对任何损害公司正当利益的行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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