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先赔偿再追责 昆明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出台

2017年11月14日 09:14 来源:昆明日报 参与互动 
资料图:老旧民楼加装电梯。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刘文华 摄
资料图:老旧民楼加装电梯。 中新社记者 刘文华 摄

  昆明启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项目 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先赔偿再追责

  乘坐电梯时发生安全事故怎么办?因为电梯安全事故受伤而带来的就医费用该由谁担负?

  为完善电梯安全责任制度,建立电梯安全约束机制和事故赔偿社会救助机制,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今年8月28日,昆明市质监局印发了《昆明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实施方案》,并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该项目。

  现状

  昆明电梯总量已达4.5万部

  责任不明晰导致事故发生后赔偿、救治易“扯皮”

  昆明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昆明市电梯总量已达到4.5万部。同时,电梯困人等事件也时有发生。由于责任不明确,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常常因受害人得不到及时赔偿和救治而引发矛盾纠纷,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针对电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的实际,昆明市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充分借鉴广州、深圳等地开展电梯责任保险的经验,采取由昆明市电梯行业协会主导,昆明市电梯维保单位共同参与,引入经纪公司作为第三方保险中介机构协助推进全市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的模式,创新建立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并且充分接受相关专家和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电梯生产企业、检验单位代表等的广泛评议,兼顾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利益,最终确定了统一的保险方案。

  解疑

  为电梯买保险有啥用?

  可有效转移、化解安全责任风险

  电梯责任保险的推广实施,将有利于及时妥善地解决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受害赔偿等问题,有效地转移和化解安全责任风险;强化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其提升电梯安全管理及使用的能力,及时消除隐患、降低事故发生概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效能及对事故的防控和处置能力;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各方权益,充分发挥责任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对于落实电梯相关单位安全责任、促进电梯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各方权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解疑

  谁能为电梯买保险?

  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等都可购买,出险赔偿后再追责

  昆明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梯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管理人等相关方任意一方投保,都为被保险人,有效地避免了由于电梯事故责任不明时,保险拒赔的情况。无论事故的责任方是谁,都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先行赔付,再去向相关责任方追偿。在第一时间解决赔偿问题,有效降低纠纷发生。值得关注的是,昆明启动的这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项目还启用了事故定责定损机制,对重大、有争议的案件由质监局、电梯行业专家、使用单位代表、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共同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事故鉴定。此外,险种设置上有预付、垫付等配套机制,为处理事故提供快速的资金保障。

  昆明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实施由昆明电梯行业协会负责,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为首席承保公司,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承担经纪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诚泰财产保险云南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担昆明市电梯责任保险工作。记者李双双报道

【编辑:姜雨薇】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