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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两部委联手禁止保险资金违法违规“输血”地方政府

2018年01月18日 21: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料图)<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发 王子瑞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
资料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新社发 王子瑞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

  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保监会18日发布消息称,保监会、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将严禁保险资金违法违规为地方政府“输血”。

  地方债务风险被视作当前中国经济的隐患之一,去年举行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近期,部分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现象已被审计署、财政部等部门“点名”。

  据介绍,此次《意见》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涉及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强调在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关系国计民生的各类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同时,保险机构不得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地方政府也不得向保险机构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

  对于存量债务风险处置问题,两部委要求保险机构妥善处理对地方政府的存量投资业务,地方政府也要积极予以支持,及时发现风险,及时处置。《意见》同时还要求保险机构充分评估地方财政可承受力,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要依规推进财政及举债信息公开,保障保险机构知情权。

  针对未来创新业务的开展,官方也划下红线,明确保险机构不得通过股权投资计划等创新方式违规形成地方债务,并坚决制止地方政府以引入保险机构等社会资本名义,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两部委表示,此次《意见》有利于正面引导保险机构和地方政府尽职履责开展举债融资行为,有利于强化保险机构责任意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现行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双赢。(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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