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庆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 规范“僵尸企业”市场退出

2018年06月27日 13: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重庆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规范“僵尸企业”市场退出
    图为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 刘相琳 摄

  中新网重庆6月27日电 (记者 刘相琳)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7日举行第一次会员大会,宣告该协会正式成立。该协会旨在依法促进重庆市场主体再生或有序退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促进重庆市破产管理人队伍专业化,破产管理工作常态化。

  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丽霞介绍称,近年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深入推进,依法通过重组、重整、清算等市场化手段实现对困难企业救治和有序退出已成为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为破产管理人工作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机遇。

  据介绍,重庆市目前有60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清算公司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定的重庆市企业破产案件一级机构管理人名册,以及重庆各中级人民法院的二级机构管理人名册。此外,还有一大批虽未入选但具备和从事企业破产管理相关业务的专业机构,在重庆市破产案件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参与不够、队伍较散、自律规范有待加强等问题。

  徐丽霞说,为搭建重庆市破产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提升重庆市破产管理人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重庆市破产管理人行业自律发展,更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庆市律师协会根据律师的提议,决定筹备成立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据悉,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依法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各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管辖范围内,入选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以及依法可以从事破产重整、清算、企业管理及相关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服务公司等专业机构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重庆市司法局为该协会业务主管单位。

  重庆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治元在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上表示,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架设了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希望协会为党委政府深化供给侧机构性改革服好务,为困难企业救治和破产企业重整清算服好务,推动“僵尸企业”清理处置、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防范化解经济风险,在服务重庆经济发展中彰显社会责任和专业价值。

【编辑:王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