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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道防线”

2018年08月08日 10:20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 

  筑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道防线”

  文振新

  □ 运用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就是要清楚认知可能出现的和所能承受的最大风险损失,设计筑牢风险防线,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 第一道防线是做好风险源头控制,重点解决公司治理中风险管理“越位”与“缺位”问题。第二道防线是建立早期风险识别预警机制。第三道防线是对企业债务违约、信用风险快速上升及可能出现的中小银行机构集中提款等已暴露风险或风险事件,必须联合处置,提升效率,将风险损失压至最低程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底线思维,指出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深入学习掌握这一科学方法论,对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运用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就是要清楚认知可能出现的和所能承受的最大风险损失,设计筑牢风险防线,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具体来说,就是监管部门、银行机构要积极会同社会各方合力构筑好“三道防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优化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风险源头管控机制。第一道防线是做好风险源头控制,重点解决公司治理中风险管理“越位”与“缺位”问题。针对“越位”问题,要高度关注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的履职行为,督促其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框架内,恪守职责边界和底线,切实履行义务与承诺。同时,着力解决“缺位”问题,推动建立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一是明晰责任。银行机构承担风险管理主体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监事会承担监督责任,高管层承担实施责任,搭建权责明晰的风险管理架构。二是制订策略。董事会围绕战略目标、规划,确定风险偏好,指导高管层设立风险限额,有效将整体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三是完善政策程序。董事会做好对高管层授权与监督,及时纠正不审慎倾向和行为,重大问题按议事规则程序,科学规范决策。四是强化信息管理。持续完善管理信息系统,设计清晰的风险信息报告路径,确保信息及时传导反馈。需要强调的是,对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指标体系和风险管理指引要求,银行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并高设标准,将其融入风险管理实践,将审慎稳健的经营指导原则贯穿始终。

  强化风险监测识别,健全风险早期预警机制。建立早期风险识别预警机制是第二道防线。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要共同建立起完善的早期风险识别预警体系,有效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也为处置赢得时间和空间。一是提高基础研究水平。多起风险事件表明,我们对政策导向、行业趋势变化和企业经营规律的基础研究需要加强,可通过培养引入专业人才或借助“外脑”等方式,针对性弥补这方面缺失与不足。二是加强数据积累应用。数据质量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温度计”和“晴雨表”,要积极推进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完善管理架构和质量控制机制,全面提升数据收集、整理和应用水平。三是重视压力测试工作。要增强开展压力测试工作主动性,将其作为风险识别重要手段,拓展测试范围,完善情景设计,加强成果运用,对主要业务条线和领域各种不利情景开展全面测试评估。四是要加强同业合作。银行机构必须认识到同业是竞合关系,既有竞争,更有合作,要深化同业合作机制建设,不断拓展同业合作范围和深度,实现共御风险,携手发展。

  细化风险应对预案,完善风险联合处置机制。对企业债务违约,信用风险快速上升及可能出现的中小银行机构集中提款等已暴露风险或风险事件,必须联合处置,提升效率,将风险损失压至最低程度,这是最后一道防线。一是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是解决银行机构和企业金融债务问题的有效途径,发挥其作用须针对企业实际,坚持“一企一策”,同时增强制度约束力,对拒不加入债委会、拒不执行债委会决议和拒不履行债务重组方案的机构采取有力措施。二是做好处置预案和恢复计划。针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分别做好预案和恢复计划,重点提升可操作性。要建立专业队伍,加强模拟演练,提升实战能力。对此项工作不仅事后追责,更要事前评估。三是完善联合处置机制。按照中央部署,进一步落实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要在地方政府主导下,形成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和新闻媒体等共同参与的联合处置机制,为风险处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政策、资金和舆论支持。

  (作者系辽宁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文振新

【编辑:赵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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