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投资中国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暂免征收所得税和增值税
中新社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发布通知明确,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通知规定,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完)
【编辑:郭泽华】
中新社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发布通知明确,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通知规定,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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