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冒充新百伦员工打假维权 “知产流氓”被判10年

2019年01月21日 07:22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 

  冒充新百伦员工打假维权“知产流氓”被判10年

  本报讯 “这样吧,你先支付5万元知识产权赔偿金,以后销售中再每双支付3元商标使用费。”有经验的商家应该听出了弦外之音,如此开价的方式,一般不会出自正常途径的侵权索赔。果然,这样的“维权打假员工”是假的。近日,浙江台州中级人民法院判了一个“知产流氓”团伙。

  2016年,田某利用伪造的资料,冒充新百伦打假维权员工,专门找网上销售新百伦运动鞋的商家,恶意投诉敲诈勒索,索要几千至上万元不等的“赔偿金”。而这些商家有时候是渠道上层层下发,确实也拿不出厂家的授权书。不堪其扰的他们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与田某私了,花费从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

  2017年,田某的不法行为被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发现。当年4月,阿里巴巴打假特战队协助台州温岭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田某和他的同伙抓获归案。

  2018年10月,温岭市人民法院对田某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田某冒充新百伦打假维权人员,以侵犯注册商标权益为由,要求卖家支付知识产权赔偿金与商标使用费,共计诈骗70余万元,“诈骗罪”成立,田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田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日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台州中院认为,田某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一审量刑适当,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阿里巴巴方面有关工作人员说,在打击假货、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诚信公平市场环境过程中,他们也陆续发现一些“知产流氓”敲诈勒索,严重干扰诚信商家、特别是中小商家的正常经营。

  比如防晒霜Coppertone“水宝宝”的生产商拜耳集团,就曾饱受“知产流氓”抢注商标的恶意投诉骚扰。2018年3月,根据阿里提供的线索和帮助,拜耳集团告赢了作恶的“知产流氓”李某,获赔70万元。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肖菁

肖菁

【编辑:郭泽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