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新租房合同发布实施 禁止租期内单方面涨租金

2019年07月08日 19: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北京新租房合同发布实施禁止租期内单方面涨租金
    资料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中新社北京7月8日电 (记者 于立霄)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8日正式发布实施,新增了禁止违法群租;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等内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8日发布的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以及配套使用的《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分别针对住房租赁和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制定的。

  新版合同增加了禁止违法群租的相关要求,强调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等有关禁止违法群租的文件规定内容。

  新版合同明确提出,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搬离。

  对于押金新版合同也做了明确要求,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自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承租人。

  针对租客赖着不走或是毁坏房子,新版合同提出,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双方当事人应当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承租人应当结清其应承担的费用。

  在房屋信息方面,新合同对出租房屋的信息进行了细化,要详细填写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层数、房屋平面图、户型、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人姓名等内容。而在此前的合同里,房屋层数、房屋平面图、户型等是不用填写的。(完)

【编辑:刘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