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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落实投融资体制改革 探索债券市场服务新模式

2019年08月30日 20: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上海8月30日电 (高志苗)记者30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上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共同制定并发布了《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发行主体范围由创新创业公司扩展至非上市公司。

  据了解,《实施办法》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

  上交所介绍《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发行主体及适用范围、明确发行方式、明确各方机构的职责分工、明确转股流程、明确信息披露、明确与创新创业可转换债券试点衔接事项六方面内容。

  具体而言,扩大发行主体及适用范围方面,上交所表示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为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参照执行。

  发行方式方面,可转换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之前及转股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

  明确各方机构的职责分工方面,发行人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的,交易所确认其是否符合挂牌条件时,向全国股转公司征询意见。

  转股流程方面,《实施办法》就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和非挂牌公司两类不同的发行主体分别规定了相应的转股操作流程。

  上交所指出,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推出是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缓解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上交所将继续落实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探索债券市场服务支持新模式,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交所强调。(完)

【编辑:郭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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