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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认证增自我声明评价减弱消费者保护? 市场监管总局回应

2019年10月17日 18: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10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程春雨 摄
10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程春雨 摄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0月17日电 (记者 程春雨)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认证)中增加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可为企业减负,但会不会在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的作用上有所减弱?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17日表示,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中增加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是按照市场化、国际化方向进行的改革措施,改变的是评价方式,而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并没有改变。

  刘卫军说,对生产企业来说,产品上市准入的费用和时间成本降低了,但是对企业自身质量管理能力的要求更高了,因为没有了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担保和背书,企业在样品检测合格的基础上,需要自己确认并承诺具有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加大对自我声明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综合运用信用监管的各种方式实施联合惩戒。”刘卫军称。

  强制性产品认证,也就是通常讲的CCC认证,是我国按照市场化、国际化原则,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产品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CCC认证改革的措施:

  一是产品调出。将电动螺丝刀、交流弧焊机、汽车内饰件等18种产品调出CCC认证目录,不再实施CCC认证管理。

  二是完善评价方式。扩大自我声明实施范围,将低压元器件、汽车安全带等17种产品,由第三方认证方式转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对于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由企业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完成自我评价,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完)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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