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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开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 评级低者将受罚

中国开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 评级低者将受罚

2019年11月29日 21:2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1月29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为切实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有效性,中国银保监会29日公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在该评估中评级最低者将面临处罚。

资料图: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贾天勇 摄
资料图: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暴露出的诸多风险,归根溯源都是因为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或运作失效。有效的外部监管对改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具有重要作用。

  据介绍,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内容涉及八个方面,包括党的领导、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和高管层治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治理、市场约束、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每个方面均涉及一系列合规性指标和有效性指标。

  《办法》规定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90分以上为A级(优秀),80以上至90分以下为B级(较好),70以上至80分以下为C级(合格),60以上至70分以下为D级(较弱),60分以下为E级(差)。

  《办法》首次对公司治理机制失灵等情形设置调降评级项,相关风险问题一旦发生,则该机构评价等级直接降为最低级(E级)。对E级机构,除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机构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此外,为鼓励良好公司治理实践,《办法》在有效性指标中增设额外加分指标,对银行保险机构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创新精神、客户服务等软指标进行评价。

  前述负责人强调,定期开展监管评估,有助于监管部门更加及时和全面地掌握机构公司治理状况,及时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更好地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办法》有助于进一步明确监管导向,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完)

【编辑:白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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