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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提供“检察产品”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山西提供“检察产品”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2020年01月02日 20:50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山西提供“检察产品”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山西省检察院召开的“‘四大检察’协同发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山西省检察院供图

  山西提供“检察产品”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2019年办理338件侵犯民企案

  中新网太原1月2日电 (刘小红)2日,记者从山西省检察院召开的“‘四大检察’协同发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好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等方式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表示,去年以来,山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正确区分刑事犯罪与经济纠纷,树立理性、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的理念。

  据了解,山西检察机关严格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绑架等危害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通过敲诈勒索、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及“软暴力”等方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去年以来,山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涉及强揽工程67件617人,欺行霸市75件626人,非法高利放贷113件987人,插手民间纠纷45件572人。

  近年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频发,在扰乱正常市场秩序、金融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影响、制约着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去年以来,山西检察机关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2224件3962人,其中破坏金融秩序类犯罪440件867人、金融诈骗类犯罪170件213人、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808件1530人。山西检察机关全力打击各类经济犯罪,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类犯罪,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表示,去年以来,山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正确区分刑事犯罪与经济纠纷,树立理性、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的理念。 刘小红 摄
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表示,去年以来,山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正确区分刑事犯罪与经济纠纷,树立理性、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的理念。 刘小红 摄

  山西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对涉民企案件刑事立案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加强涉民企案件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加大涉民企案件民商事生效裁判的监督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据介绍,山西检察机关与各级工商联建立了联系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七项工作制度,双方及时沟通,互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的同时,还通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检企互动的方式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

  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剑英表示,下一步,山西将发挥好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加强与山西省检察院的联系协作,共同做好“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这项工作,推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助推山西省高质量转型发展。

  2019年,山西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338件745人,其中提起公诉296件627人;共办理各类审查逮捕犯罪案件252件449人,批准逮捕365人。依法对44名涉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42名积极挽损、认罪认罚的涉案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办理涉民营企业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253件,提出抗诉20件,涉案金额共为2.12亿元;办理涉民企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54件,提出检察建议48件,涉案金额共为2367.2万元;办理涉民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共67件,提出检察建议55件,涉案金额共为7396.5万元。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行政监督案件15件。(完)

【编辑:郭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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