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的通知

2020年02月01日 19:16 来源:财政部网站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的通知

  税委会〔2020〕6号

  海关总署:

  为积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详见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以下称免税政策)进口且原产于美国的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即恢复我对美232措施所中止的关税减让义务、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税款予以退还。

  上述不实施加征关税措施与免税政策实施时间保持一致。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

【编辑:吉翔】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