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府十二条举措助企业渡“疫”关
(抗击新冠肺炎)烟台市政府十二条举措助企业渡“疫”关
中新网烟台2月8日电 (王娇妮)烟台市政府办公室2月7日印发《关于同舟共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财政政策再创新、金融政策再精准、税收政策再发力、社保弹性再增强四方面,提出了12条政策措施。
《意见》指出,在财政支持政策方面,支持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扩大产能,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省、市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国家、省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企业通过技改扩大产能最高补助1000万元。同时,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攻关,支持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等。
在金融支持政策方面,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企业,特别是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银行机构将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同时,加大融资增信力度,加大应急纾困力度,加大贷款风险补偿力度。
在税收支持政策方面,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符合规定者可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部分鲜活肉蛋、蔬菜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实行“一户一策”专项税收服务,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和“智慧税务”在线服务。
《意见》还指出,要在社保支持政策方面减轻社保缴费压力。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期满后足额补缴缓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同时,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截至2月7日24时,烟台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4例。(完)
- 专题: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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