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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 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可交易

青岛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 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可交易

2020年04月11日 12:2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4月11日电 近日,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办的“青岛网上房地产”发布消息称,青岛将开展“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活动。该活动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原有住房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并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并办理委托代理合同网签备案后,即可对新购住房的买卖合同予以网签备案。

  活动规则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参加房展、开展各类优惠活动、房屋成交量高的,在本年度信用评价中分别予以加分。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承租人享受提取公积金支持。

  活动规则明确,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继续执行限购政策,但对由于继承、拆迁等原因,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共有份额的,不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活动规则指出,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1套以上原有住房新购1套住房的,原有住房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并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并办理委托代理合同网签备案后,即可对新购住房的买卖合同予以网签备案。

  活动规则称,在本市工作、符合人才条件的,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符合落户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办理落户手续后,可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因外出求学,户口自本市迁出并能提供目前在读学校证明的,可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活动规则明确,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可以按照规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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