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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5745万户

“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5745万户

2021年01月05日 20:01 来源:新华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5745万户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王雨萧)记者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共5745万户,年均超千万户,较“十二五”时期增长约83%。

  五年间,税收大数据记录了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成长足迹。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新办民营涉税市场主体5600万户,占比超九成,且占比逐年递增。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活力较强、成长性较好,成立当年即领用发票率和有税申报率稳步提升,整体存续率超过八成。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增长,得益于我国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三五”期间,小微企业“减税单”在不断加长。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累计达2369万户、减税4067亿元;2019年受惠企业达749.1万户、减税2517亿元,比2016年分别增长290.7万户和2230.7亿元。

  “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先后推出120条便利措施,审批事项由87项减少到6项,取消了61个税务证明事项,办税程序进一步简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十三五”期间,税收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税收法定原则加快落实,18个税种中已有11个完成立法,其他税种立法工作也在有序推进。营改增全面推开,增值税逐步简并税率档次、降低税率水平。个人所得税改革分三步平稳落地,有效发挥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十三五”期间,新增减税降费累计将达7.6万亿元左右,特别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2.3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2%,拉动全年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2020年以来,为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7批28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将超过2.5万亿元。

  饶立新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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