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变动降低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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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变动降低
2009年12月10日 17:29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10日说,明年我国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水、电力、天然气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同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完善配套方案,减轻对群众生活和公益行业的影响,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变动而降低。

  他在全国物价局长会议上说,明年还将加强价格综合调控,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完善生猪市场调控预案,督促检查落实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价格环境。

  彭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改进民生领域的价格管理,加强医药价格监管,规范房地产价格秩序,组织开展医药价格、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及法院收费试点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价格问题;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在谈到当前价格形势时,彭森说,我国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出现很多新的变化,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日益复杂,价格异常波动的可能性增加。

  为此,他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更加注重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调控价格,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对放开价格的引导和规范。(记者江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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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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