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五日电 今日发布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私企吸纳中国近半就业者,国企不足一成。
公报数据显示,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9.2%,集体企业占2.9%,私营企业占4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7%,外商投资企业占11.7%,其余类型企业占21.1%
来自该公报的数据:2008年末,全国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190.3万个,从业人员11738.3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31.2%和 21.7%。工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227.4万户,从业人员1402.7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4.6%和3.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2.8万个,占1.5%;集体企业6.6万个,占3.4%;私营企业145.7万个,占76.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7万个,占3.0%;外商投资企业6.5万个,占3.4%;其余类型企业23.1万个,占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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