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淘金股市不应成监管盲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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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星淘金股市不应成监管盲区
2009年11月04日 10:35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继“陈好投资ST黑龙赚2700万”后,“华谊兄弟明星股东集体晋身亿万富豪”、“余秋雨购买原始股8年赚上亿”、“邓婕徐帆成功潜伏浙江东方重组”……一时间,各路明星借资本市场大发横财的消息接踵而来。除了拍戏、代言广告外,股市也成了明星们的淘金场,而且财富来得更痛快,让被股市折腾得天翻地覆的小股民们艳羡不已。

  演艺明星不是证券从业人员,炒股赚钱也是合法的生财之道。对于明星淘金股市一夜暴富,笔者认为应该分而视之。如李冰冰、黄晓明、冯小刚等作为发起人入股华谊兄弟获得巨额财富,是市场给与创业板的高溢价所致,这项投资本身是阳光的;余秋雨先生利用徐家汇商城员工持股会解散的契机购得原始股,是“有职工持股会的公司不得上市”的历史原因造成的。虽然8年前卖掉徐家汇股份的职工非常可惜,这也是当时的普遍现象。评论家叶檀女士质疑其涉嫌侵吞国资,笔者认为言之过当,毕竟8年前企业是否上市还是未知数。不过必须指出的是,如果不是余秋雨先生的大作家身份,也不会有机会去购得和自己并无直接关系的公司股权。

  但是,演艺明星精准投资重组股获取暴利,就不得不让人生疑了。证券投资是一门学问,投资重组股更要有过人的眼光,而演艺明星大多事务忙碌,对证券投资应该是门外汉,在重组股上不惜血本潜伏成功,而且一击必中,如果仅仅以“幸运”来解释是说不通的。

  以陈好为例,2006年4月,市场刚从熊市中喘过气来,即使是收入可观的明星,一口气投入300万元也绝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孤注一掷的却是ST黑龙这样一只垃圾股。这种投资举动就很不合常理了,而且上市首日都全数出清,仿佛有如神助。如果没有获得确切消息,就做如此狂赌,那恐怕不是疯子就是傻子。而邓婕和徐帆女士,一出手就押宝成功浙江东方重组,不得不让人叹为观止。耐人寻味的是,在证券市场监管严格的香港,娱乐新闻中往往都是明星炒股巨亏的消息,鲜见哪位明星在股市上发财。明星炒重组股屡屡得手,恐怕是中国内地股市独特的风景线。

  目前,对于接踵而至的明星炒股获取暴利的新闻,民众多是抱以猎奇的心态,而管理层也没有传出予以调查的消息,这并非幸事。我们不能说,明星炒股赚大钱就一定是内幕交易,但是针对公众的质疑,管理层应该予以重视。同一般的股民相比,演艺明星的社会交往和影响力当然要更大,但是在“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公原则面前,并不应该有“特权”,明星炒股暴富更不应该成为监管盲区。陈好、余秋雨、邓婕、徐帆等还是因为上市公司公开信息而暴露在公众视野里,隐藏在冰山下面的恐怕更多。

  高额的演出酬劳、天价的代言费用……明星的财富增值速度已经非常惊人,如果还利用“明星效应”在股市寻租,同中小股民争利恐非上策。公平交易的有效市场是我们努力的目标,对于可能妨害市场公平的现象,管理层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即时调查并公布结果,向公众释疑,而不是作为花边新闻等闲视之。

  明星可以炒股,可以一夜暴富,但是要说清楚、道明白,这才是正道。(贾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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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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